北京化工大學07年成考招生章程
2008-05-27 17:31:31 來源:育路成人高考頻道
第二條:北京化工大學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教育部直屬的、進入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
第三條:北京化工大學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會招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yè)學習的,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yè)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第四條:北京化工大學成人高等教育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
第五條:報考高中起點本科(以下簡稱“高起本”)和高中起點專科(以下簡稱“高起!保┑目忌鷳哂懈咧挟厴I(yè)文化程度。報考?破瘘c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fā)的大學?飘厴I(yè)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報考專升本的考生所報專業(yè)不受專科所學專業(yè)的限制,不需要進行專業(yè)課加試。
第六條:北京化工大學成人高等教育學習形式為夜大學,培養(yǎng)層次有高起本、高起專和專升本,學習年限為專升本2.5年、高起本5年、高起專2.5年。
第七條:根據不同專業(yè),上課地點分別在東校區(qū)、繼續(xù)教育學院燕山教學部和繼續(xù)教育學院昌平教學部,東校區(qū)的授課時間為每周1至2個晚上和一個雙休日全天,燕山教學部的授課時間由燕山教學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昌平教學部的授課時間為雙休日授課。
第八條:北京化工大學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依照北京教育考試院成人招生辦公室所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根據招生計劃,分專業(yè),按考生第一志愿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
第九條:符合國家規(guī)定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檔的分數(shù)計入總成績。
第十條:當考生第一志愿專業(yè)錄取已滿額時,考慮其第二志愿專業(yè)。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的分數(shù)不低于最低錄取控制線。經調劑錄取后仍不足30人的專業(yè)不開班,予以停辦,已上線考生轉至其第二志愿或由北京教育考試院成人招生辦公室調整至其他院校錄取。
第十一條:北京地區(qū)夜大學生學費標準按照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門審批、物價部門備案的標準執(zhí)行(如下表),如上級主管部門有新的文件精神,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教材費由學生自理。
層次 科類 學習年限 收費標準
高起本 文、理兼收 5年 2030元/年
理工 5年 2720元/年
高起專 文、理兼收 2.5年 第1年:2100元;第2年:2100元;最后半年:1020元
專升本 經管 2.5年 第1年:2400元;第2年:2400元;最后半年:1290元
理工2.5年 第1年:2900元;第2年:2900元;最后半年:1400元
第十二條:新生入學后,北京化工大學將對已錄取報到的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無論何時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并報上級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北京化工大學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北京化工大學紀委、監(jiān)察室、北京教育考試院成人招生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
第十四條:學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北三環(huán)東路15號;郵政編碼:100029;校內辦公地址:北京化工大學化纖樓204室;咨詢電話:010-64415525,64439188;網址:http://www.chengren.buct.edu.cn
第十五條:本章程經北京化工大學繼續(xù)教育學院院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北京化工大學成人教育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