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際商務師考試輔導:對外貿經營者的資格管理
來源:中大網校發(fā)布時間:2012-10-19 09:28:24
一、外貿經營權管理
(一)對外貿經營者的資格管理
依據《對外貿易法》(1994年)的有關規(guī)定,我國對對外貿易經營實行審批許可制度。即企業(yè)應具備一定資格條件,并經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許可,才能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從事對外貿易活動。
2004年修訂的《對外貿易法》取消了對貨物和技術進出口經營權的審批規(guī)定,只要求經營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外貿易者進行備案登記。
。ǘ⿲χ匾浳飳ν赓Q易經營者的管理(國有貿易管理和指定經營管理)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與《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國家可以對部分貨物的進出口實行國有貿易管理和指定經營管理。未列入國有貿易企業(yè)名錄的企業(yè)或者其他組織,不得從事實行國有貿易管理的貨物的進出口貿易;基于維護進出口經營秩序的需要,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對部分貨物實行指定經營管理。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中承諾在加入后3年內,每年調整和擴大指定經營制度下的企業(yè)清單,并最后取消指定經營制度。
二、進出口配額管理
進出口配額管理是指國家對部分貨物的進出口規(guī)定一定的數量限制,在限額之內允許進出口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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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配額管理形式(理解)
我國出口配額管理可分為被動配額管理、主動配額管理形式。
(1)被動配額管理,是指由于進口國對某種商品的進口實行數量限制,并通過政府間多、雙邊貿易協(xié)定談判,要求出口國控制出口數量,從而出口國對這類出口實施數量限制,稱作被動配額管理。被動配額管理的出口商品主要是紡織品。設限國有美國、加拿大、歐盟國家和土耳其。根據《紡織品與服裝協(xié)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紡織品被動配額全部取消,全球紡織品貿易實現一體化。
。2)主動配額管理,是指國家為保證出口符合國民經濟計劃的要求,對部分重要出口商品實行的一種出口配額管理。出口配額可以通過直接分配的方式分配,也可以通過招標等方式分配。
。ǘ┻M口關稅配額管理
進口關稅配額是指對貨物進口的絕對數額不加限制,而對在一定時期內在規(guī)定的配額以內的進口貨物,給予低稅、減稅或免稅待遇;對超過配額的進口貨物則征收附加稅或罰款。
。ǘ噙x)我國出口配額管理的主要形式是:
A.被動配額管理
B. 關稅配額管理
C.主動配額管理
D.特定配額管理
E. 一般配額管理
答案: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