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高考語文針對性試題演練三
(三)結構混亂
所謂結構混亂,指將兩個意思或兩種句式纏繞在一起說,造成語句不
通順。常見的結構混亂類型主要是句式雜糅。
例1.這部學術著作的作者是由北京大學的兩位年輕教授寫成的。
(典型的句式雜糅。這是將“著作的作者是兩位年輕教授”和“著作是由兩位年輕教授寫成的”兩句雜糅而成,可刪去“的作者”或“寫成的”。)
例2.不難看出,這起明顯的錯案遲遲得不到公正的判決,其根本原因是黨風不正在作怪。
(句式雜糅,可去掉“在作怪”。)
例3.作為一個共產黨員、黨的領導干部,辦事、想問題都要從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fā)點。
(后半截是“從……出發(fā)”和“以……為出發(fā)點”兩句式的雜糅。可去掉“從”改為“以”。)
(五)表意不明
表意不明的類型主要有語意不明、指代不明、歧義等。
例1.會上,對如何疏通產品銷售渠道的問題,大家談了各自的看法,但是,建議很不成熟。
(“看法”和“建議”沒有必然的聯(lián)系,造成語意不明。)
例2.地對于人類、特別是農業(yè)生產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視的,而黃土對于原始社會極其落后的初級農業(yè)尤為重要。
(“黃土”究竟是什么,句子并未說清,語意不明。)
例3.學習寫作是否一定要多讀多寫呢?從前人的寫作經驗來看,這是一條必由之路。
(“這”指代的內容未說明。)
例4.我認為,應該盡可能使用簡化字,不要濫用繁體字,這樣會給漢字規(guī)范和青少年學習增加困難。
(“這樣”指代不明。)
例5.大家對護林員揭發(fā)林業(yè)局帶頭偷運木料的問題,普遍感到非常氣憤。
(歧義。大家“氣憤”的是什么?是護林員揭發(fā)問題這件事還是護林員揭發(fā)出來的問題?如果在“揭發(fā)”后面加上一個“的”字,歧義就消除了。)
例6.局長囑咐幾個學校的領導,新學期的工作一定要有新的起色。
(歧義。“幾個”放在“學校”之前,既可理解為是幾個學校的領導,又可理解為一個學校的領導。)
例7.縣里通知他10月5日前去報到。
(歧義。由于“前”在此處界定模糊,以致產生誤解,是10月5日前的任意一天,還是10月5日這一天去報到?)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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