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異地高考方案2013年1月1日起實施
從吉林省招生辦獲悉,吉林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本地參加高考的實施方案已正式出臺。該方案將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根據(jù)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教育廳、省發(fā)改委、省公安廳、省人社廳四部門聯(lián)合制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吉林省參加升學考試(高考)工作實施方案》,進城務工人員在吉林省有合法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并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其隨遷子女在吉林省普通高中階段有完整學習經(jīng)歷,可在吉林省報名參加高考,不受戶籍限制,與吉林省考生享受同等錄取政策。
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可在2013年1月7日至11日到學籍或戶籍遷入所在地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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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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