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穩(wěn)定住所成湖北異地高考硬指標
“我們打工的總是到處跑,住所也不是很固定,孩子能不能在這邊高考呢?”昨日,看到本報關于湖北省異地高考方案的報道,來自浙江的徐先生致電本報咨詢。
徐先生的孩子目前在武昌一所初中讀初一,異地高考方案讓他感到有些困惑,“隨遷子女考生的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在現(xiàn)居住地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
擁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一條,確實成為很多人關注的焦點。“在工地上做事的農(nóng)民工,可能半年或一年換一次做工的地方,住所也可能隨之改變,那他們能不能叫有穩(wěn)定住所呢?”徐先生擔憂地問。
對此,省教育考試院高考辦負責人表示,湖北省異地高考設置的條件,是根據(jù)國務院轉(zhuǎn)發(fā)的教育部等四部委《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shù)貐⒓由龑W考試工作的意見》,以及《湖北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條例》來制定的。“穩(wěn)定的住所”可以通過房產(chǎn)證或居住證明來體現(xiàn),外省戶籍人員租賃的房屋住所,只要有相關部門的證明即可。若方案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存在需要更加明確的地方,政府部門會進行進一步的細致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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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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