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資學院2013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2)
四、報名及測試辦法
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yè)測試的考生,請于2012年12月14日至2012年12月31日登錄我校藝術特長生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http://www.bwu.edu.cn/zs/ystcs),填寫好相關報名信息,同時填寫并打印《北京物資學院2013年藝術特長生測試報名表》。
考生或考生家長持已打印的報名表(貼好照片,應屆考生需加蓋高中學校公章;往屆考生需加蓋戶口所在區(qū)縣高招辦公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考生所獲業(yè)余考級最高證書及高中以來校級以上獲獎證書復印件于2013年1月5日(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3:00到我校國際交流中心一層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請攜帶打印好的《北京市2013年藝術特長生統(tǒng)一測試成績單》),并領取準考證。
五、測試
請考生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于2013年1月12日(周六)到我校進行測試(測試方案詳見《北京物資學院2013年藝術特長生藝術水平測試測試須知》)。
六、成績公布
測試結(jié)束后,我校將在一周內(nèi)將成績上網(wǎng)公布,考生可登陸我校本科生招生專網(wǎng)查詢測試結(jié)果。
七、錄取
對于符合我校藝術特長生條件,學習成績優(yōu)良的考生,我校與其簽訂《北京物資學院2013年藝術特長生招生協(xié)議書》。簽約的考生在二批本科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情況下,將按下列優(yōu)惠條件錄。
1.高考成績達到我校統(tǒng)一招生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的考生,我校將根據(jù)其高考第一專業(yè)志愿安排專業(yè)。
2.在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執(zhí)行未滿的情況下,對于高考成績未達到我校統(tǒng)一招生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的考生,我校將對其進行降分錄取(但不低于北京市公布的二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線)。對于降分錄入我校的考生,我校將根據(jù)其高考專業(yè)志愿填報順序,在其高考投檔成績加20分的基礎上安排專業(yè)。
未盡事宜按教育部當年有關政策執(zhí)行。
八、其他
凡以藝術特長生身份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入學后必須遵守《北京物資學院藝術特長生管理規(guī)定》及大學生藝術團的各項規(guī)定。
九、本簡章由北京物資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生政策咨詢電話:89534409、89534469
藝術測試咨詢電話:89534405
北京物資學院本科生招生專網(wǎng):http://www.bwu.edu.cn/zs
北京物資學院招生辦公室
共青團北京物資學院委員會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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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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