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同濟大學高考藝術(shù)類美術(shù)專業(yè)招生簡章(2)
二、招生地區(qū)和計劃
計劃共60名,具體招生地區(qū)名額如下:
專業(y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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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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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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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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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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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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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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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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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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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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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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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shè)計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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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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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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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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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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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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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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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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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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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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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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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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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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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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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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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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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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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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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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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對象和條件
1、具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級招辦規(guī)定的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報考條件的學生。
2、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
四、專業(yè)考試
考生需參加所在省級招辦組織的專業(yè)統(tǒng)考并取得合格資格。
五、錄取規(guī)則
1、考生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達到所在省級美術(shù)專業(yè)統(tǒng)考合格線,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所在省級招辦劃定的我校藝術(shù)類專業(yè)招生批次相應(yīng)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后,才有資格進入同濟大學錄取程序。
2、同濟大學按考生的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和高考投檔成績計算合成分[合成分=(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專業(yè)統(tǒng)考滿分)×400+(高考投檔成績/高考文化滿分)×600],文理科考生一起按照合成分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3、合成分相同考生,以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高考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理科依次以數(shù)學、外語、語文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文科依次以語文、外語、數(shù)學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
4、同濟大學以第一學校志愿招生錄取,當?shù)谝粚W校志愿考生生源不滿招生計劃數(shù)時,先錄取第一學校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計劃補錄非第一學校志愿考生。
六、聯(lián)系電話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1-65982643、65983643
設(shè)計創(chuàng)意學院咨詢電話:021-65986693
藝術(shù)與傳媒學院咨詢電話:021-65984351、69584744
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電話:021-65980710
七、其他
本簡章解釋權(quán)屬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以同濟大學正式公布的2014年招生章程為準。
(責任編輯:閆桂超)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diào)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wǎng)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quán)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