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首次開放異地高考(2)
在粵高考需提前3年著手準備
廣東是外來務工人員大省,外來務工人員接近2500萬人,據統(tǒng)計,今年在廣東接受義務教育的外省籍學生總人數(shù)大約有219萬人,其中80%集中在珠三角地區(qū),這與外來務工人員的分布情況相同。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全面放開異地高考,解決了很多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無法就地參加高考的后顧之憂,使他們能夠更安心地在廣東工作,有利于增加廣東的人才吸引力和人才黏性。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高招處處長陳雪杰說,解決隨遷子女升學問題,不是單純的教育問題,也是人口管理、資源配置等方面的系統(tǒng)問題。
深圳市招考辦主任陸萬偉表示:“深圳是座移民城市,異地高考考生的數(shù)量排在廣東全省前列”。他提醒外省籍考生家長,要“從長計議,早點準備”,有意讓孩子在深參加異地高考的話,要提前3年就開始進行相應的準備。“初中在老家就讀的孩子,應該早一點將學籍轉入深圳”。
記者采訪發(fā)現(xiàn),大部分在廣東省的隨遷子女都基本符合條件:首先是社保截至時間放寬。只要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廣東參加基本社保截至2016年8月31日繳費年限累計達到3年或以上。其次,居住證的條件放寬。原規(guī)定為必須有連續(xù)三年的居住證,現(xiàn)在只要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2013年9月1日前已辦理居住證,且持有的居住證截至2016年8月31日屬于有效狀態(tài)的也將予以認定,換言之,不再要求連續(xù)3年。第三,合法穩(wěn)定住所條件放寬。除了原合法居住條件外,類似城中村這樣的農民自建房也予以認定。第四,就學地范圍放寬。原先規(guī)定父母就業(yè)地需與子女學籍地在同一城市,現(xiàn)在只要是在廣東省的學籍,跟父母就業(yè)地不是一個城市也予以認定。適度調整放寬報考條件后,較好地體現(xiàn)了“以生為本”的要求。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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