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高考“保送制度”可休矣
高校2007年保送生政策陸續(xù)出臺。對于保送生的條件,教育部作出明確規(guī)定,省級優(yōu)秀學生、奧賽獲獎選手、競賽獲獎選手、外國語中學學生、獲獎運動員、公安英烈子女等六類考生有保送資格!稏|楚晚報》
高考保送生制度出自于上世紀80年代,隨著高考形勢和社會運作機制的發(fā)展,高考保送制度已越來越顯示出了它的局限性,與其設(shè)立時的初衷也已漸行漸遠。
首先,“保良不保優(yōu)”已成“保送”的潛規(guī)則。其次,高考“保送”的指揮棒作用,讓學生在應付高考之外,又背負了各種競賽的壓力。
而保送制度最遭人詬病的,是它已經(jīng)演變成腐敗的溫床。既然“保良不保優(yōu)”,也就是成績不再是硬指標,則誰能被保送,很可能就要看身份、關(guān)系、金錢、背景了。在一些地方,保送已經(jīng)成為了特權(quán)、后門的同義詞。一些成績很差、甚至在年級倒數(shù)的學生,只因父母有權(quán)有錢,竟搖身一變成了“品學兼優(yōu)”而被保送進了大學,令人氣憤。
既然高考保送制度有如此多的弊端,而我們還沒有很好的辦法來消除這些弊端,那么廢除保送生制度就不失為一種明智的選擇。取消保送,一定會受到優(yōu)秀生和渴望公開、公正、公平競爭的學生及家長們的歡迎。唯有玩弄“保送”于股掌之中的有權(quán)者和“能使鬼推磨”的有錢者,才巴不得“保送”制度永遠不變。
(責任編輯:yu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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