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香港科技大學內(nèi)地招生簡章
招生地區(qū)及名額
申請人必須為以下25個省市之應屆高考生,其戶籍所在地亦必須在以下的指定范圍內(nèi):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慶 浙江 江蘇 廣東 福建 四川 海南 河北 黑龍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廣西 江西 吉林 遼寧 陜西 山東 山西 貴州 云南 安徽
(招生省市若有變動,當以國家教育部最新公布的名單為準。)
收生名額: 約130名 (各省市不設名額上限,擇優(yōu)錄取)
錄取標準
2009年國家統(tǒng)一高考成績;及本校英語面試評核
【由于申請人數(shù)非常多,本校只能挑選部份相對優(yōu)秀的同學參加面試。本校會根據(jù)申請人之2009年國家統(tǒng)一高考成績決定申請人是否獲得面試資格!
本校希望招收的同學不但考試成績優(yōu)異,思想活躍,還具備領導才干,并勇于接受各類不同的挑戰(zhàn)。面試以英語為溝通工具但不是英語口試,以小組討論形式進行。老師著重觀察同學的心理素質(zhì),應對與溝通能力,對自身的了解,以及對各類不同事務的興趣、看法與見解。面試時,同學闡述理念觀點立場要言之有物,條理清晰,有邏輯性。在小組討論的互動中,展現(xiàn)自己,尊重他人。
修讀年期 一般課程四年 (首年主要為基礎課)
「科技及管理學雙學位課程」須修讀五年 (首年主要為基礎課)
所需費用 學費 一般課程每學年港幣8萬元
「環(huán)球商業(yè)管理課程」 和 「科技及管理學雙學位課程」
首學年學費港幣8萬元,第二年開始,費用每學年港幣10萬元
(學費8萬元另加課程附加費2萬元)
宿費、生活費及雜費 每學年約港幣5萬元
住宿安排 本校保證為所有非本地本科同學提供首兩學年的在校住宿。其后的宿位申請與分配,將會與全校本科同學統(tǒng)一審查和安排。本校鼓勵同學積極參加各類型課外活動,投入校園及宿舍生活;故此,同學參與課外活動的情況,將會是第二學年之后獲得宿位分配的重要考慮指標之一。 同時,本校正在積極增加住校宿位數(shù)目,并會為有需要安排校園附近住宿的同學,提供有效協(xié)助。
辦理通行證 獲錄取的非本地同學必須申請「來港就讀簽證/進入許可」,以來港就讀。本校將會提供協(xié)助。
申請日期
2009年1月15日至6月1日。
申請資格
2.1 申請人必須參加2009年國家統(tǒng)一高考。
2.2 申請人必須為以下25個省市之應屆高考生,其戶籍所在地亦必須在以下的指定范圍內(nèi):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慶 浙江 江蘇 廣東 福建 四川 海南 河北 黑龍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廣西 江西 吉林 遼寧 陜西 山東 山西 貴州 云南 安徽
【招生省市若有變動,當以國家教育部最新公布的名單為準!
申請方法
3.1 申請人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通過下列其中一種方式遞交申請至香港科技大學國際與中國內(nèi)地學生及學術(shù)事務處(以下簡稱“本處”):
a. 網(wǎng)上申請(以信用卡付款)
通過香港科技大學網(wǎng)上入學申請系統(tǒng)(www.ust.hk/mainland)建立申請人戶口及填報所需資料。申請人必須以全球通用的VISA卡或萬事達卡(MasterCard)支付申請費。完成付款后,系統(tǒng)會即時確認其申請并給予申請編號。
申請人必須在遞交申請后21天內(nèi)(惟不能遲于2009年6月1日),補交相關證明文件或材料以完成申請手續(xù)。申請人補交材料時,請注明申請人姓名及申請編號,以便本處迅捷處理。
b. 網(wǎng)上申請(以銀行匯票付款)
通過香港科技大學網(wǎng)上入學申請系統(tǒng)(www.ust.hk/mainland)建立申請人戶口及填報所需資料。申請人必須在遞交申請后21天內(nèi)(惟不能遲于2009年6月1日),將匯票原件并補交材料寄至本處以完成申請手續(xù)。
申請人必須在匯票背面清晰注明申請人姓名及于網(wǎng)上自定的“使用者名稱”,以便本處迅捷處理。待處理完畢,本處會立即向申請人發(fā)出電郵,確認其申請并給予申請編號。
c. 網(wǎng)上申請(以電匯或銀行轉(zhuǎn)帳付款)
通過香港科技大學網(wǎng)上入學申請系統(tǒng)(www.ust.hk/mainland)建立申請人戶口及填報所需資料。 申請人必須在遞交申請后21天內(nèi)(惟不能遲于2009年6月1日),將付款證明(“境外匯款申請書”或“存款收據(jù)”)原件并補交材料寄至本處以完成申請手續(xù)。
申請人必須在“境外匯款申請書”或“存款收據(jù)”的背面清晰注明申請人姓名及于網(wǎng)上自定的“使用者名稱”,以便本處迅捷處理。待處理完畢,本處會立即向申請人發(fā)出電郵,確認其申請并給予申請編號。
d. 填寫入學申請表格(以銀行匯票、電匯或銀行轉(zhuǎn)帳付款)
通過電郵形式向本處索取入學申請表格(電郵地址:msp@ust.edu.hk)。請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匯票/付款證明原件并所需材料郵寄或直接遞交本處。本處收到申請文件后,會盡快向申請人發(fā)出電郵,確認其申請并給予申請編號、入學申請系統(tǒng)的“使用者名稱”及密碼。
3.2 每位申請人只可遞交一份申請。若以網(wǎng)上申請,則無須填寫入學申請表,以免引起不必要之混淆。
3.3 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申請,恕不受理。
申請及評審費并繳費方法
4.1 信用卡付款 (只供網(wǎng)上申請) 港幣300元
銀行匯票、電匯或銀行轉(zhuǎn)帳付款 港幣400元
4.2 不論申請人是否獲得面試或錄取資格,申請及評審費一經(jīng)繳交,概不退還。
4.3 在任何情況下,申請及評審費不得轉(zhuǎn)讓與他人。
4.4 以信用卡付款:
必須使用全球通用的VISA卡或萬事達卡(MasterCard)。所使用之信用卡必須開通安全驗證服務,如對信用卡網(wǎng)上付款有任何疑問,請向簽發(fā)相關信用卡的銀行查詢!菊埻瑫r參閱3.1a】
4.5 以匯票付款:
于內(nèi)地銀行辦理票匯(D/D),匯款貨幣及金額為港幣400元,收款人為「香港科技大學」或「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完成辦理匯票手續(xù)后,申請人請將匯票原件郵寄至本處。申請人前往內(nèi)地銀行辦理匯票時,請先行向銀行查詢需要出示之證明文件。另外,所有經(jīng)由銀行收取的手續(xù)費必須由申請人承擔!菊埻瑫r參閱3.1b】
4.6 從香港境外電匯付款:
于香港境外銀行辦理電匯(T/T)時必須填寫以下信息:
匯款貨幣及金額 | 港幣400元 |
收款人開戶銀行名稱 | Hang Seng Bank Limited Head Office (恒生銀行總行) |
銀行代碼 (SWIFT code) | HASE HKHH |
銀行地址 | Hang Seng Bank Limited, 83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ong Kong (香港德輔道中83號恒生銀行) |
收款人賬號 | 024-262-324999-013 |
收款人名稱 | 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香港科技大學) |
匯款附言 | 申請人姓名之漢語拼音 及 申請人之18位身分證號碼 付款目的:HKUST Mainland Application and Assessment Fee 【香港科技大學內(nèi)地本科生入學申請及評審費】 |
國內(nèi)外費用承擔 | 匯款人 |
完成辦理電匯手續(xù)后,申請人請將“境外匯款申請書”原件寄交本處。申請人前往內(nèi)地銀行辦理電匯時,請先行向銀行查詢需要出示之證明文件。另外,所有經(jīng)由銀行收取的手續(xù)費必須由申請人承擔!菊埻瑫r參閱3.1c】
4.7 以銀行轉(zhuǎn)帳付款:
于香港境內(nèi)之銀行辦理轉(zhuǎn)帳付款,將申請及評審費港幣400元存入恒生銀行賬號
(024-262-324999-013),并將“存款收據(jù)”原件寄交本處!菊埻瑫r參閱3.1d】
4.8 支票及現(xiàn)金恕不接受。
4.9 申請人請自行保管付款證明單據(jù)之復印本。
必須遞交之申請材料
5.1 填妥之入學申請表格正本及復印本各一份(不適用于從網(wǎng)上遞交表格之申請人);
5.2 申請及評審費付款證明 ─ 境外匯款申請書、存款收據(jù)或匯票原件(不適用于以信用卡付款之申請人);
5.3 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本一份;
5.4 申請人的學生證復印本一份;
5.5 所有獎項證明書復印本一份(如有填報);
5.6 所有復印本請以A4紙張復印。
網(wǎng)上戶口
6.1 申請人必須確保所填報之電子郵箱正確無誤,以接收由本處所發(fā)出之電郵通知。
6.2 申請人均獲編發(fā)入學申請系統(tǒng)網(wǎng)上戶口,并可于網(wǎng)上戶口更改個人資料、更改專業(yè)選擇、填報高考號及高考成績等。
6.3 申請人必須通過網(wǎng)上戶口,查看面試安排及錄取結(jié)果。
填報高考資料
7.1 申請人必須填報高考考生號及高考準考證號,以便本校向各省的招生辦核實申請人的高考成績。如申請人在遞交申請表時未能提供,必須于2009年6月1日或之前在網(wǎng)上填報。
7.2 申請人必須在高考發(fā)榜后立即將其高考成績在網(wǎng)上填報通知本校,以便本校能盡快確定申請人是否有面試資格。若因未能及時向本校呈報高考成績而錯失面試機會,后果將完全由申請人自負。
7.3 申請人必須確保其申請表上所填寫的內(nèi)容以及向本校申報的高考成績均屬真確,并無遺漏。本校有權(quán)要求申請人出示有關證明,以作核對。如若發(fā)現(xiàn)申請人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其申請及錄取資格將被立即取消,一切已繳交的費用槪不退還。
獎助學金
8.1 獎學金
香港科技大學設有內(nèi)地招生獎學金,嘉勉高考成績卓越并在入學面試表現(xiàn)突出的同學。此類獎學金獲獎者經(jīng)由大學相關部門統(tǒng)一評定,毋須同學自行申請。
8.2 助學金
a 大學設有少量內(nèi)地招生助學金,扶助家中經(jīng)濟有特殊困難的同學。同學必須在通過本校對其高考成績并入學面試的評核而獲得錄取之后,方能經(jīng)由大學相關部門評核是否獲得助學金。
b 助學金必須自行申請,申請人必須向本校提供經(jīng)濟狀況證明,以供審核。同學如需要申請,請于本校獎學金網(wǎng)站www.ust.hk/scholarship下載助學金申請表,填妥并寄回以下地址:
香港九龍清水灣香港科技大學
學術(shù)大樓1401室
國際與中國內(nèi)地學生及學術(shù)事務處
助學金截止申請日期:2009年6月1日 助學金申請查詢:ssau@ust.hk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diào)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wǎng)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quán)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