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提高研究生生源質量,完善和規(guī)范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水平,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0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和錄取工作的基本原則
1.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
2.全面考核、綜合評定;
二、組織與管理
1.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行校、院兩級分工負責管理。
2.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我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制訂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組織、指導和監(jiān)督本次研究生的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組長,主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和紀委書記擔任領導小組副組長、成員由研究生部、招生辦和紀監(jiān)辦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3.學院成立復試工作小組,制定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專業(yè)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復試工作小組一般由5-7位人員組成,主管院長擔任復試工作小組組長。學院應根據復試的目的和要求,將復試工作具體方案于復試工作開始前報研究生部審核備案,包括學院復試工作小組組成人員、專業(yè)成立復試小組組成人員、復試筆試試題和復試面試內容等相關材料。學院院長是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的責任人。
4.各學院按專業(yè)成立復試小組,在學院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復試工作。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復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小組成員應由責任心強、教學科研經驗豐富、外語水平較高和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導師擔任。復試小組成員要嚴謹求實、辦事公正、無親屬報考。
5.復試試題及其標準答案均系國家機密材料。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規(guī)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科學、有效。
三、復試方式及內容
1.各專業(yè)均采用差額復試方式,復試與錄取比例為1.2 : 1。
2.復試內容由三部分組成:
(1)外語口語、聽力測試。
。2)專業(yè)綜合知識和能力筆試,主要為專業(yè)課測試。對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專業(yè)面試。
3. 綜合分數計算方法如下:
初試總分/5×70%+外語口語、聽力測試成績(10分)+專業(yè)筆試成績×10%+專業(yè)面試成績×10%。
4.體檢。由學校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3號)安排。
5.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錄取和公費生確定
1.學校將招生指標和公費生指標切到各學院。
2.學院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第一志愿考生優(yōu)先”、“優(yōu)質調劑生公費優(yōu)先”和“省部級以上競賽獲獎考生優(yōu)先”,對擬錄取的考生按上述計算方法確定公費排名順序。
3.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同研究生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
五、復試工作安排
1.外語口語、聽力測試均采取5分制,滿分10分,其中,口語測試時間10分鐘以內。測試工作由外國語學院負責,成績匯總后報研究生部。
2.專業(yè)綜合知識和能力筆試的考試時間為1小時,滿分為100分?紤]考生跨專業(yè)調劑的原因,考生可自行決定參加調入專業(yè)或我校相近專業(yè)的筆試科目。專業(yè)綜合知識和能力筆試命題和考務等工作由各學院負責,成績匯總后報研究生部。
3.專業(yè)面試滿分為100分。專業(yè)面試時,要在“復試登記表”中詳細記錄面試情況(“復試登記表”格式在研究生部網頁中下載,面試后交研究生部存檔),采用集體討論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給出面試成績。專業(yè)面試由各學院負責組織,成績匯總后報研究生部。
4.對同等學力考生,復試內容應增加兩門本科主干課程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考試時間每門為2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試題的命題與考務工作由各學院負責,成績匯總后報研究生部。
5.校醫(yī)院、保衛(wèi)處、后勤總公司等職能部門參與研究生復試的相關工作,以確保整個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復試時間及地點
復試工作于2007年4月17-4月19日間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和具體要求另行通知,請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部主頁)。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200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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