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09年公務員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來源:網絡發(fā)布時間:2009-08-2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一、筆試成績的計算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和公共基礎知識各科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后,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各占40%、公共基礎知識占20%的比例合成考生筆試成績。
二、面試成績的計算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忌拿嬖嚦煽?yōu)槊课豢脊偎o分數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
三、總成績的計算
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考試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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