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147)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fā)布時間:2012-01-2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
申請復議應如何提出
申請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書面申請的,應當提交行政復議申請書,列明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基本情況,復議請求和事實理由,并附帶相關證據材料;口頭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參考法條:行政復議法第11條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
對復議決定不服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嗎
對于大部分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決定,相對人如不服,還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但法律也規(guī)定某些特殊類型的案件,復議決定是最終裁決,相對人不得起訴.如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作出的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政復議決定就屬于最終裁決.
參考法條:行政復議法第3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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