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改革方案將依據(jù)文理不分科規(guī)定設計
湖南省教育廳日前出臺的《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的規(guī)定》第一條中提出:普通高中必須確保學生完成所有必修課程和共同選修課程的學習,不得文理分科;學校在教學行政班基礎上,開設選修課教學班,由學生自主選擇。此舉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為此,記者昨日采訪了省教育廳主管基礎教育的副廳長葛建中,請他就普通高中不得文、理分科這一問題進行解讀。湖南新高考將從明年推行,湖南是實行自主命題的省份,高考應結合中學教育改革的實踐和地方特色進行。我省新一輪高考改革方案將依據(jù)高中課程改革來設計。
文理分科導致“知識畸形”
葛建中說,“應試教育”最為典型的表現(xiàn)之一就在于高中教學為適應高考的需要實行文理分科的教學制度。文理分科的弊端在于:第一,忽視了學生全面發(fā)展的需要。在文理分科教學制度下,學生學習嚴重文理偏科,知識畸形,學文科的學生嚴重缺乏理科課程學習,學理科的學生嚴重缺乏文科課程學習,這有悖于學生全面發(fā)展的培養(yǎng)目標;第二,忽視了面向全體學生的需要。文理分科教學制度是適應高考需要的產物,它所針對的是高考有望的學生!霸谀壳盃顟B(tài)下,高中畢業(yè)生能夠升入高等學校的只是一部分,我們的高中教學應充分考慮到畢業(yè)學生的多樣化選擇,而在文、理分科教學制度下,普通高中的這一功能受到了極大的制約和束縛”;第三,文理分科忽視了學生個性發(fā)展的需要。文科學生無法選擇理科課程,理科學生也無法選擇文理課程,抹殺了學生的自主學習的需要。因此,文理分科教學制度是高中教學行為不規(guī)范的典型表現(xiàn)。
學生有了學習自主選擇權
我省規(guī)定從今秋起,普通高中各年級教學均實行不文理分科,這在全國屬率先推行。
(責任編輯:杜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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