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92)
來源:育路教育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2-01-2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
哪些人可以申請宣告婚姻無效
無效婚姻往往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因此不僅包括當事人,其他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包括:
(1)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2)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3)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4)以婚前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與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參考法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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