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滯報金的計征:滯報金征收起始和截止日均計入計征期間(注意判斷),最多是兩個半月,因為超過三個月未報海關即將貨物提取變賣。
海關核準撤單項下,起始日為核準撤單日后的第15天。(注意判斷和計算)
未在規(guī)定時限現場報關而退單,計征起始日仍是運輸工具申報進境次日開始的第15天;(注意判斷計算)
滯報金征收起始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至之后的第一個工作日(注意判斷計算)。
滯報金起征點:¥50元,不足一元免收。(未提是否計算至分,注意判斷)
滯報金征收例外:非不可抗力造成的滯報,海關核準后可以減免。(注意判斷)
滯報金計算:滯報金金額 = 完稅價格 * 0.05% * 滯報天數
例:一公司進口通過海運進口一批價值5萬元的貨物,船8月1日申報進境,該公司由于報關員離職造成直到12月5日去報關,結果海關已經提取變賣,最后在海關扣除了1500元的變賣手續(xù)費后予以退款處理。試問海關征收了多少滯報金,共退回多少錢?
解:申報截止日是:8.1+14=8.15日
滯報金征收天數:78天(8月份16天:31-15;9月份30天;10月份31天;11.1變賣)
滯報金金額 = 50000 * 0.05% * 78 = 1925元
實 收金 額 = 50000–1925–1500 = 46575元
(5)申報單據:報關單和隨附單據(分基本和特殊單證)
報關單針對不同的貨物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如報關單、ATA單證冊、備案清單,具體略
基本單證有發(fā)票、裝箱單、提(運)單等(注意判斷);
特殊單證主要是第二章曾經提到過的官方單證;特殊向下的合同是特殊單據,如租賃合同、保修合同。而一般合同僅是備用單據。保險單不是。(注意判斷)
(6)看貨取樣:報關前進行,海關核準并監(jiān)督下進行,取樣后要在取樣記錄、清單上簽字。如是動植物及其產品,必要時還須取得檢驗檢疫許可證明(注意判斷)
(7)申報方式:終端申報、委托EDI申報、自行EDI申報、網上申報。(注意多選)
(8)現場報關時間:收到“現場交單”等類似通知的10內,打印紙質報關單現場報關。(注意判斷)
(9)改單或撤單情形:(屬行政許可)(理解,注意多選)
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等原因導致申報錯誤的;
放行后,由于配載、裝運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退關需要換船的;
報關員操作或書寫失誤,但未對管制政策、稅費征收、統(tǒng)計指標造成影響的;
按貿易慣例先用暫定價格成交、實際結算時按商檢品質認定或國際市場實際價格付款的;
裝載、運輸、存儲時因短溢裝、不可抗力造成的短損而與申報不符的。
——注意:
海關已決定布控、查驗的貨物,不得改單和撤單。(注意判斷)
改單或撤單再重報時需要變更、補辦許可證件的,應當補辦提交。(注意判斷)
主動撤、改單要提交“改撤單申請表”,海關發(fā)現而需改、撤單的,要提交“改撤單確認書”。(注意判斷)
2、 配合查驗
(1)查驗地點:一般在監(jiān)管區(qū)內進行。特殊情況下,可到監(jiān)管區(qū)以外查驗。(注意判斷)
(2)查驗時間:海關正常工作時間內,允許例外。時間,海關書面通知。
(3)查驗方法:徹底查驗和抽查;人工查驗和設備查驗,人工查驗分外形查驗和開箱查驗。
(4)陪查工作:(注意多選)
搬移,開拆重封貨物
協(xié)助抽取貨樣,收取海關取樣清單,
回答詢問,提供單證,
簽字確認“海關貨物查驗記錄單”
(5)復驗:同一官員不得參與復驗(注意變形實務多選)
對貨物性、狀需作進一步確認的;
涉嫌走私違規(guī)的;
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
(6)徑行開驗:必須有監(jiān)管場所經營人或者運輸工具負責人到場。(注意判斷和多選)
涉嫌違規(guī)走私的;
收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未到場
(7)貨物損壞賠償:僅限于查驗過程中,由于關員責任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根據被損貨物及其部件的受損程度確定,或者根據修理費確定。事后發(fā)現貨物有損的,不負責賠償,索賠且必須查驗現場時提出。(注意判斷)
不屬于海關賠償范圍:(注意多選)
由于貨物性質在海關查驗的正常時間內(含扣留時間內)造成的損失(如易腐易失效貨物);
海關正常查驗產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損;
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海嘯;
在海關查驗之前或之后發(fā)生的損失。
收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在搬移、開拆、重封過程中造成的損失。
3、繳納稅費:在規(guī)定時限內到指定行繳納稅費;收到繳款成功信息,即可申請放行。(也可電子支付)
4、提取或裝運貨物
(1)海關放行:結束并離開監(jiān)管現場(針對出口更有意義)。結關是辦結所有海關手續(xù),海關不再監(jiān)管。故放行不等于結關,放行有結關放行和未結關放行之分。(注意判斷)
(2)放行的做法:繳稅或提供擔保后,海關在進口提(運)單或出口貨紙上簽蓋“放行章”。然后憑以從/在監(jiān)管倉庫提貨或辦理裝運。必要時向海關申請報關單證明聯(lián)。
“無紙通關”放行后,“海關放行”報文會同時發(fā)送給監(jiān)管庫和收發(fā)貨人,收發(fā)貨人打印放行通知,憑以轉運或提貨。
5、常見報關單證明聯(lián):(如需要)
(1)收/付匯證明:海關在報關單收付匯證明聯(lián)上簽名、蓋章”,簽發(fā)后同時向銀行和外管局發(fā)送電子數據。
(2)出口收匯核銷單:海關在外管局簽發(fā)的出口收匯核銷單上簽章,發(fā)貨人憑報關單收匯證明聯(lián)、出口核銷單核銷。
(3)出口退稅證明:即報關單出口退稅證明聯(lián),海關簽名蓋章的同時發(fā)送電子數據給國稅局。
(4)進口貨物證明書:針對摩托車、汽車等運輸工具,憑以申領牌照。簽發(fā)后通過總署發(fā)電子數給交管部門。(注意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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