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期惠州市非師范類人員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考試成績表及證書發(fā)放的通知 各位學員: 2011年7月23日,由我局組織的2011年第二期惠州市非師范類人員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培訓考試已圓滿結束,現(xiàn)將考試成績及證書發(fā)放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位學員根據(jù)自己的準考證號自行查詢2011年第二期惠州市非師范類人員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培訓考試成績表,成績查詢請看附件一。 二、請成績合格者(60分為合格)的學員,憑本人的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和畢業(yè)證復印件到惠州市教育局四樓教師繼續(xù)教育科領取“兩學”課程合格證書。發(fā)證時間為2011年8月15日起的二個月內(nèi)領。ㄓ馄诓活I,合格證書將不代為保管),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需別人代領證書的學員,代領人必須帶上本人的身份證以及考試學員的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和畢業(yè)證復印件。 四、如果考生對成績有疑問,可按以下步驟復查教育學、心理學成績: 1.申請 可在成績公布當日起到8月11日前(工作日內(nèi))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準考證,到市教育局四樓教師繼續(xù)教育科提出復查分數(shù)的書面申請,并請自行下載并按要求填寫《復查教育學、心理學成績登記表》(見附件2)申請查分。注意!不可別人代查分數(shù),逾期不再辦理核查工作。。 2. 復查 由市教育局組織專人負責對評卷老師的原始打分進行重新核算。查分只重新核算分數(shù),復查內(nèi)容不涉及評分標準的掌握寬嚴問題。核算有誤的,無論是正誤差還是負誤差,均予以改正。 3 處理 在受理復查分數(shù)的書面申請的五個工作日內(nèi),對復查后發(fā)現(xiàn)分數(shù)有誤的考生,市教育局將對其分數(shù)進行更改,更改后的成績由專人負責通知考生本人。復查后,分數(shù)無誤的考生也會由專人負責通知考生本人。 惠州市教師培訓中心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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