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務員申論熱點:國企高管十年貪腐路的警示
來源:中公教育發(fā)布時間:2011-11-2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6年奮斗,從大學生到國企高管;10年貪腐,從起初收錢“睡不著”到瘋狂索賄。近日,上海醫(yī)藥(集團)有限公司原總裁吳建文因受賄、挪用公款、貪污等犯罪,涉案5100余萬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1月23日《北京晨報》)無獨有偶,11月21日的《經濟參考報》報道,原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銷售分公司總經理王賢瀘曾因推進企業(yè)改革成效顯著被員工譽為“王改革”,然而就是這樣一個頭頂“改革先鋒”光環(huán)的國企“一把手”,卻利用手中職權大肆收受賄賂長達14年,以致于其家中的奢靡程度連見多識廣的檢察官都“傻眼”。
無論吳建文還是王賢瀘,他們都曾是同齡人眼中出類拔萃的驕驕者,然而面對金錢物欲的誘惑卻心旌搖曳、難耐寂寞,最終滑入犯罪的深淵。其人生的裂變,令人扼腕嘆息。這也告訴我們,榮光與幻滅、高尚與鄙劣,其實就在一念之間。倘若把握不住,就會身敗名裂。當然,這些國企高管貪腐墮落,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身主觀因素造成的,系咎由自取。但是,監(jiān)管缺失同樣是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吳建文10年貪腐,從最初收錢“睡不著”到瘋狂索賄;王賢瀘貪腐14年,且愈貪愈升。他們近乎公開的貪腐為何會長期得不到遏制和查處?對此,監(jiān)督部門應該反思。國企,不應成為反腐倡廉盲區(qū)。
紀檢、司法機關表示,當前針對國企高管的預防和懲戒犯罪,客觀上還存在監(jiān)管力度不足的問題。那么,如何克服“短板”實施有效監(jiān)督,筆者以為不妨從三方面入手:其一,分權。目前,國企“一把手”大都“我的地盤我作主”,“行權無疆界”。這種絕對的權力,自然導致監(jiān)督乏力。因而,實行決策權和執(zhí)行權分離,相互牽制、相互制約,這是將權力關進籠子至關重要的一環(huán)。
其二,公開。就是要不折不扣地實施《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yè)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健全內部決策管理透明機制,防止暗箱操作。
其三,公示。應將國企高管的財產全面納入申報范圍,實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拓展民意監(jiān)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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