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熱點:幼兒園能否告別“中國式收費”
來源:人民網發(fā)布時間:2012-01-1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當下的中國,正行進在深刻而復雜的轉型期。歷史的沉積、現實的窘迫,矛盾的糾結、兩難的掣肘……很多看似簡單的問題,常有復雜的背景與成因;一些大相徑庭的看法,往往緣于不同的立場與視野。在歷史與現實的語境之下,追根溯源才能更好地看到出路、尋到答案;換位思考才會更多地化解矛盾、增進共識。本版今起不定期推出“時事觀察”欄目,力求發(fā)掘熱點之下的“冰點”、焦點背后的“原點”,幫助大家看到事情的多面性,獲得思考、爭鳴與解題的討論基礎。
『輿情掃描』
“入園難、入園貴”一直是老百姓關注的民生問題。近日,國家發(fā)改委、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印發(f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嚴禁幼兒園以任何名義向入園幼兒家長收取贊助費等與入園掛鉤的費用。
對此“辦法”,叫好者很多,質疑者有之,擔憂者也不少。有人認為,這一規(guī)定“看上去很美”,但可操作性有待檢驗。入園難、入名園難,讓哪個家長敢“大處不算小處算”?結果“被收費”反倒可能變成“被自愿”。而且,這會不會造成“收費轉移”,使允許收取的保育費等水漲船高?擔憂之中也有期待:有了禁令,還需執(zhí)行;有了“辦法”,還需監(jiān)管;有了規(guī)范的管理,更需強化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公共性。
林林總總的幼兒園“中國式收費”到底是如何形成的?亂收費屢收不絕、屢禁不止有什么樣的現實根源?在非義務教育的學前教育階段,合理收費與亂收費的界限在哪里?本期“時事觀察”,探討幼兒園亂收費問題。
『深度透視』
—— 學前教育收費標準如何劃定? ——
幼兒園收費亟待形成合理機制,需要按不同發(fā)展水平、不同辦園體制確定不同標準
改革開放之后,幼兒教育賴以生存的土壤——兒童福利事業(yè)踏上了社會化的進程。在絕大多數企事業(yè)單位的轉制與改革中,其福利機構——附屬幼兒園,或是推向社會,或是關閉。幼兒園的辦園體制和投資體制逐漸呈現多元化和開放競爭的局面。在這樣的情況下,幼兒園收費卻一直沒有形成合理的機制。
按照《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幼兒園可收取保育教育費、住宿費和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費用。在北京,公辦幼兒園的保育費是每月230元,已執(zhí)行了9年。據北京市人大代表安麗娟去年的調查,每個孩子每月要交納800至1200元才能維持園所運轉。而當前,各地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相差較大,需根據不同發(fā)展水平、不同辦園體制確定不同的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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