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需提交材料:(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1.申請人員網上填報完畢后用B5紙自行正反面打印或雙面復印(一式" />
一、基本條件及特別提示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1.申請人員網上填報完畢后用B5紙自行正反面打印或雙面復印(一式兩份,將思想品德鑒定表與申請表一起用膠水將左側粘貼整齊)。 2.思想品德鑒定表(一式兩份)按要求填好并蓋好公章。(戶口不在北京的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思想品德鑒定,既要有工作單位的公章,還要有本市存放人事檔案機構(人才服務中心)的公章),沒有工作單位的本市申請人,其鑒定表上本人所在居委會蓋章后加蓋存檔機構的公章。 (二)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要求和條件)。 (三)學歷證書 1.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各類申請資格學歷要求) 2.應屆畢業(yè)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提供學校出具的應屆生畢業(yè)證明。 3.軍隊院校學歷要有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認定證明。 4.國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的學歷鑒定認證書。 5.有國家計劃招生的普通高等學校(民辦)畢業(yè)生,需提交由學校招生部門和就業(yè)指導部門出具統(tǒng)招統(tǒng)分證明。 (四)體檢證明原件復印件(查看體檢標準和指定醫(yī)院) (五)普通話證書原件復印件(查看普通話水平要求) (六)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七)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證件照片一張(與上傳照片為同一底版) 必要時,應認定單位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補充材料。
1.師范教育類畢業(yè)人員指師范院校按師范生錄取并按師范生畢業(yè)的人員(不含自學考試、業(yè)余大學、成人教育<含全日制>、函授、夜大、遠程<網絡>教育等)。 2.出具的在校期間全部成績單里應記錄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育實習”成績”,若成績單記錄“實習”或“專業(yè)實習”成績,須附上教育實習報告或教育實習鑒定表(加蓋學校教務處的紅章或檔案存放單位人事部門紅章)。 3.原師范院校合并到綜合大學仍為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需由原畢業(yè)院校學生處或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師范教育類專業(yè)師范生” 證明并加蓋公章,填寫聯系人和聯系電話、時間。
申請人須上傳本人近期證件照免冠小二寸照片。(92:130像素,格式為.jpg,大小不得超過30kb)。
1.網上填報的信息一定要準確真實,如與現場確認材料不符不能受理。 2.請各類申請人員嚴格按照時間和要求進行報名,過期不再受理。 請仔細閱讀以上須知后再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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